林前
14章
21节
注1
1
律法上记着:“
2
主说,我要用异邦人的舌头,和异邦人的嘴唇,向这百姓说话;虽然如此,他们还是不听从我。”
律法,指旧约。见
34注5
。
林前
14章
21节
注2
1
律法上记着:“
2
主说,我要用异邦人的舌头,和异邦人的嘴唇,向这百姓说话;虽然如此,他们还是不听从我。”
这话在
赛二八9~13
,指明用异邦人的舌头说话,对以色列人乃是惩治,因为他们不信神那可理解的话。因此,使徒引用这话,含示哥林多人未曾正确的接受神藉使徒所传可理解的启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