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后 4章 10节 注1    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1治死,2使耶稣的3生命也显明在我们的身体上。
  即杀死,致死,指死的工作,十字架的工作,就是主耶稣所遭受、所经过的。在我们的经历中,这是为着耶稣、为着基督的身体、并为着新约的职事,所临到我们的苦难、逼迫或对付。这不是指人类在旧造中所共受的苦难、难处,如疾病或灾害;也不是指因着罪过、错误或未尽责任所受的处罚、改正或管教。耶稣的治死,毁坏我们天然的人、外面的人和肉体,使我们里面的人有机会发展并更新。(16。)
林后 4章 10节 注2    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1治死,2使耶稣的3生命也显明在我们的身体上。
  意,为使,结果。十字架的杀死,结果叫复活的生命显明。这种日常的杀死,是要在复活里释放出神的生命。
林后 4章 10节 注3    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1治死,2使耶稣的3生命也显明在我们的身体上。
  即复活的生命,就是主耶稣藉着十字架的工作,所活并所显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