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章 3节 注1    若从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,献给耶和华,无论是燔1祭或是别的祭,为要2许特别的愿,或是作甘心祭,或是在所定节期献的,都要奉给耶和华为怡爽的香气;
  一切祭都是基督各面的豫表。向神献祭,指明我们领悟自己不能作什么以讨神喜悦;因此,我们向神献上基督作我们的顶替,使我们蒙神悦纳。关于各种祭详细的意义,见利一注与二三13注
15章 3节 注2    若从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,献给耶和华,无论是燔1祭或是别的祭,为要2许特别的愿,或是作甘心祭,或是在所定节期献的,都要奉给耶和华为怡爽的香气;
  直译,(许)奇妙的愿。8节者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