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
3章
12节
注1 我实在是你的
1
亲人,只是还有一个
1
亲人比我更近。
本节,路得丈夫的第一个亲人,就是路得最近的亲人,豫表我们天然的人,不能也不愿把我们从旧人的债务(罪)里赎回。(
四1~6
。)波阿斯,路得丈夫的第二个亲人,豫表基督,祂有分于血肉之体,(
来二14
,)成为我们的亲人,能救赎我们脱离罪,恢复我们在神创造里天然之人所失去的权利,在祂与我们神圣生机的联结里作我们的新丈夫,并娶我们作祂的配偶,使祂得着扩增。(
四7~13
。)参
一4注2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