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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面生命的各方面 - 三而一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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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88(英742) |
| F大调 |
3/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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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 受造之人是三部分, | 有体、有魂并且有灵, |
| 为着成全神的计画, | 并得享受神作供应。 |
二 | 身体乃是外面部分, | 藉此人有物觉功能; |
| 使人接触物质世界, | 将人自己显于体形。 |
三 | 魂乃是人里面部分, | 是人自己,给人自觉; |
| 藉此人在心理方面, | 能以接触精神世界。 |
四 | 灵乃是人最深部分, | 在人深处给人神觉; |
| 使人藉此能接受神, | 且能接触属灵世界。 |
五 | 在人魂中有三部分: | 心思、意志以及情感; |
| 这是人的各种功能, | 用以成全人的意愿。 |
六 | 在人灵里也有三部: | 交通、直觉以及良心; |
| 藉此人能与神交通, | 也能敬拜并接受神。 |
七 | 人须运用魂的各部, | 将神所是全都拣选; |
| 并用灵来将神接受, | 且藉身体将神彰显。 |
八 | 人灵需要神来重生, | 得着神的非造生命; |
| 人魂需要神的变化, | 体需变成基督荣形。 |
九 | 藉着这些神圣工作, | 人在他的每一部分, |
| 都得与主完全调和, | 并能完全彰显主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