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章 3节 注1    你们若1照着我的律例而行,谨守遵行我的诫命,
  在1~2节,我们顺从神的根据乃是:(一)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自己,是我们独一的目标(没有偶像;)(二)神所完成的工作,是为着我们的享受和安息(祂的安息日;)以及(三)神工作的结果—作基督身体的召会,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调和成为一个实体,作终极完成之基督的扩大,作神的居所、神的具体化身、神的彰显、并神永远的显出(祂的圣所。)顺从神就是尊重祂这位经过过程的三一神,认同祂所是的一切和祂所成就的一切。藉着顺从祂,我们就领受祂丰盛的祝福。(4~13。)